新进教职工培训2014 返回

  • 2015-04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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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 根据《教师法》和《教师资格条例》的规定,学校人事处、教务处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共同组织了2014年度教师资格教育理论培训工作,培训包括《高等教育学》、《高等教育心理学》、《高等教育法规》和《教师职业道德》四门课程,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具体实施。